返回顶部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0371-55503685

网站首页

公司概况

产品展示

新闻资讯

技术支持

联系我们

养殖指导

常见抗菌药的联合使用

浏览量:时间:2019-03-19

常见抗菌药的联合使用---

1、阿莫西林:禁与氟苯尼考、替米考星、强力霉素、林可霉素等药物合用。

2、氟苯尼考:禁与阿莫西林、林可霉素合用;与强力霉素、硫酸黏菌素联用,增效作用明显。

3、替米考星:禁与阿莫西林、林可霉素合用;与强力霉素联用,增效作用明显。

4、强力霉素:禁与阿莫西林合用;与替米考星、氟苯尼考、硫酸黏菌素合用,增效作用明显。

5、林可霉素:禁与阿莫西林、氟苯尼考、替米考星合用。

6、磺胺间甲氧嘧啶钠:无明确配伍禁忌。与强力霉素联用,增效作用明显。

7、硫酸黏菌素:禁与新霉素合用,与阿莫西林、氟苯尼考、强力霉素联用,有增效作用。


联合使用抗菌药的注意事项---

临床上能用一种药物治好某种疾病就不要用两种以上的药物,尤其不要使用两种以上的抗菌药物。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合用,可能产生有利的相互作用,也可能出现有害的相互作用。根据药物相互作用的性质和部位,可分为体外相互作用和体内相互作用。体外相互作用主要表现为“配伍禁忌”,体内相互作用主要表现为药效学相互作用。

一、配伍禁忌

两种以上药物混合使用时,可能发生体外的相互作用,产生药物中和、水解、破坏失效等理 化反应,这时可能出现浑浊、沉淀、产生气体及变色等外观异常的现象,称为配伍禁忌。例如,将磺胺嘧啶钠与葡萄糖注射液混合,便可见液体中有微细的结晶析出,这是因为强碱性的磺胺嘧啶钠在pH较低的溶液中析出的结果;又如外科手术时,如果将肌松药琥珀胆碱与麻醉药硫喷妥钠混合使用,虽然看不到外观变化,但琥珀胆碱在碱性溶液中可水解失效。所以,临床混合使用两种以上药物时应十分慎重,避免配伍禁忌。

二、药效学的相互作用

同时使用两种以上药物,由于药物效应或作用机理的不同,可使总效应发生改变,称为药效学的相互作用。两药合用的效应大于单药效应之和,称协同作用,例如青霉素与链霉素合用可产生协同作用。两药合用的效应等于它们分别作用之和,称相加作用,例如四环素类和磺胺类合用可产生相加作用。两药合用的效应小于它们分别作用的和,称为拮抗作用,例如青霉素类抗生素与快速抑菌剂四环素类等合用可能产生拮抗作用。临床上常利用协同作用以加强药效,如磺胺类与抗菌增效剂TMP合用;而利用拮抗作用以减少或消除不良反应,如用阿托品可以对抗有机磷杀虫剂的副交感神经兴奋症状。另外,不良反应也能出现协同作用,例如头孢菌素的肾毒性可因合用庆大霉素而增强。一般来说,用药种类越多不良反应发生率也越高

三、正确合用抗菌药

目前已有多种很好的广谱抗菌药,一般情况下应用一种抗菌药便可达到治疗目的,不应轻易合用。但在严重的混合感染或病原未明的危急病例,在用一种抗菌药无法控制病情时,在兽医师指导下,可以适当联合用药,以求获得协同作用,扩大抗菌范围,或防止产生耐药性。联合用药时,一般使用两种药物即可,没有必要合用三种以上抗菌药物,不仅不能增强治疗作用,还可能使毒性增加。

为了获得联合应用抗菌药的协同作用,必须根据抗菌药的作用特性和机理进行选择和组合。目前,一般按抗菌药的作用特性将其分为四大类:第一类为繁殖期杀菌剂,如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第二类为静止期杀菌剂,如氨基糖苷类和多黏菌素等;第三类为速效抑菌剂,如四环素类、大环内酯类和酰胺醇类等;第四类为慢效抑菌剂,如磺胺类等。第一类与第二类合用常可获得协同作用,如青霉素与链霉素合用,前者使细菌细胞壁的完整性破坏,使后者更易进人菌体内发挥作用。第一类与第三类合用则可出现拮抗作用,如青霉素与四环素合用,由于后者使细 菌蛋白质合成迅速受抑制,细菌进人静止状态,青霉素便不能发挥抑制细胞壁合成的作用。第四类对第一类可能无明显影响,第二类与第三类合用常表现为相加作用或无关作用


联系我们

九州牧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59号二十一世纪广场 左岸国际2号楼4层426号

13503856516

快捷导航

官方网站

官方微信